日期:2024-06-26 10:19:39 来源: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行业从业秩序,积极开展行业行为自律,协助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失信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及行业企业正常发展的合法权益,现将投诉事项和电话信箱公布如下:
一、投诉内容
(一)咨询单位在承揽业务过程中随意或恶意压低咨询服务费或以低于成本价格不当竞争以获得项目的行为;咨询单位在低价获得业务后,利用其他理由对业务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变相收费的行为。
(二)造价咨询单位不按工程造价规程和咨询成果质量控制规定开展业务的行为;有在工程计价活动中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提供虚假报告;无故拖延编审时间;成果文件不按造价管理规定盖章等行为。
(三)造价咨询单位未在南宁市企业名录登记从事市内业务的。
(四)咨询单位开展业务未按合同约定和规程要求配置从业人员的行为;从业人员在一个单位执业在另一单位注册的行为。
(五)咨询单位在造价咨询工作中,受到建设单位违规要求和不公正待遇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及我区颁布的造价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失信违法违规行为。
二、投诉内容核实
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行业协会接到投诉后组织协会专家核实,核实结果报市行政主管部门和会员单位内部通报。
三、投诉方式
以上事项可投诉到以下电话和邮箱。
(一)投诉邮箱:nnzjxh2017@163.com,邮件注明“投诉”字样。
投诉电话:0771-5706834
(二)投诉格式: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如有可提供)
3、投诉事由。
4、投诉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监督举报注意事项
(一)投诉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对所提供举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投诉人应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进一步沟通联系及反馈处理结果。对投诉人信息严格保密。
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行业协会
2024年6月25日
原文件:南价招协〔2024〕2 号--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行业协会关于设立行业自律行为违规投诉电话的通知.pdf